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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陳雲林來台造成警民衝突,想思考這一路過程的發生原因和誰該道歉。

有幾項需要思考:

1.張銘清事件的責任和效應

2.民眾為何就此被操弄

3.綠營的圍陳心態;是國家主權之爭?毒奶粉求道歉?抗議國民黨無能?為反對而反對?

4.國民黨的應變;下達指令有無看清狀況,讓警方有執法權力的正確性

a.命令正確警方違令->誰負責?

b.命令軟弱不符當時需強硬的狀況

c.命令強硬警方過渡用權

5.啟動國家安全機制時,人權在此時的角度

6.任何一邊都會有偏差值的存在

7.警察公權力濫用似乎已久,這次學生是否抓住機會如此大動作訴求?

8.學生的行為立基在非正當程序的靜坐上,且發起人並不本是學生

 

    故事開始於張銘清在台南被綠營成員率民眾攻擊,這產生一些前置因子,對警察來

說因此被上頭責罵護衛不周,於是警察對於陳雲林來台提高警戒,意思就是手段變強硬

,有民眾這樣無視法治讓警方不敢鬆懈;另一方面這讓綠營形成一股聚眾的激勵效果,

民眾這樣煽情演出讓支持者認為我族類被收押該挺身而助,族群意識莫名被激起,並且

預言要圍陳,(這樣公然挑戰公權力我認為和流氓有什麼不同?)衝突醞釀要開始。

    再來要檢視遊行訴求和這次陳雲林來台的目的是否相符,才不置於被混淆視聽,如此

對中國施壓,遊行讓馬政府增加談判籌碼(綠營倒是幫助了馬政府);來台第一天綠營

幾位女立委帶頭強行通過警戒區,在新聞鏡頭下看到女子擠向警方,這邊需清楚分明

,是被後方人推擠不得已她才往前擠,還是自願往前擠,但我看到的畫面是她自己不斷

往前擠然後等待著警方回手阻止,接著開始喊警察打人,這種軟式陰謀真是不良的操作

示範,再來為什麼要派女立委打頭陣?不是說女生不能打頭陣,而是明知到會有衝突而

不自我防備,除非她本身真的熱情到不顧自我安危,不然這是在操弄警方的權力面對弱

力的態度,警方反擊會被蓋上大欺小的評語,不抓又有違法治。晚間女立委開記者會聲

淚俱下的控訴警方打人,我覺得莫名其妙,如果妳是為理想行動應該態度堅定的再度說

清自己的訴求訴求,不是上演柔情攻勢,弔詭的是現場沒有綠營男立委在場,覺得藏在

背後是另一種黨內藉機爭取自我人脈的鬥爭。(註)

    這滋深了警民衝突的程度,遊行民眾更覺得警方濫用公權力勢必背水一戰,然後就這

樣上演暴力攻擊的衝突,蔡黨主席帶領人群說要和平非暴力,可是卻管不住,也並沒有

把人群帶離就自行先離開,這樣對錯已經很明顯,像是媽媽帶一群小孩出遊,媽媽說要

回家卻沒有把小孩全部帶回家就走了,小孩鬧事卻說和我無關。民進黨說要爭主權諷國

民黨要圓山將國旗撤走是矮化國家,舉起難得的國民黨黨旗,平時難得見到綠色旗和紅

藍旗倒是一起揮舞了;我認為既然國旗是敏感物,同時希望能得到較好的回應,有時候

以退為進也是需要的,韓信忍跨下之辱才能有後來的大將軍,無謂的升高衝突,那要看

誰的籌碼大,不論從武力和經濟我們都居弱勢,只有自由民主和文化是籌碼,但這也是

很薄弱的,更尷尬的是這次遊行我們似乎在倒退了;毒奶粉的確是要個道歉,但該怎麼

樣的程度呢?對方是有道歉聲明,但台灣也不少高度污染物的產品,輻射屋、大腸桿菌

過高的食品、工廠排放毒氣等,有聽到人道歉嗎?焦點只放在要求人道歉就會讓自己顯

得更高人一等嗎?我覺得是徒增自己的悲哀,該要回頭好好想國內的品管品質吧!而抗

議國民黨無能不是已經遊行過了嗎?諷刺的是國民黨做到歷史性的會談,先不論簽約內

容是有益還是有害,這畢竟是雙方友善的開端,所以這個訴求是模糊焦點的,因為這次

的主題是馬陳會,不是經濟座談會。

    馬總統下達命令時要警方以安全為原則,但當時狀況警察自身安全已不保,這讓人

無所適從,該為了聽命令而讓暴民為所欲為甚至傷害自己的安全,還是要為了維護法治

而進行強硬的逮捕驅離?說到警方有入正播放台語唱片行強制關店和對行人強行搜身的

狀況,因為不清楚當時的狀況不能判定是對還是錯,這部分我有兩個觀點,一是警方的

確執法過當,這需要道歉和懲處,二是在敏感時刻做敏感的事招來盤查無可避免,瓜田

李下別人不會擔心嗎?只是為何要強調特別「台語」?如果是因為店裡聲音太大聲,同

樣會影響到別人也是該取締的;而任意抓人取締和搜查,除了原本過渡濫權外,我想到

如果啟動國家安全機制時,這時講求人權適當嗎?就像SARS來時去公共場所都要量體

溫和洗手,可因為人身自由不配合嗎?當然可以,但潛藏的就是危害大多數人的風險。

另外在此警察的人權誰來顧呢?

    學生團體因為警察的濫權而靜坐抗議,並要求改集會遊行法為報備制,再來是兩位

官員下台,總統行政院長道歉;從起因來看是警察的執法失當,但我還是想知道這是

特例還是全部,畢竟兩方都會有偏差值存在,我也有看到學生在螢幕上被警察抬著時

邊喊但臉上是笑的,就如同學生團體許仁碩組長說當警方進行盤查被問用哪條法律執

行時沒回答但臉上帶著笑的感覺是差不多的,這也會懷疑行為的動機;然而警方濫用

權力是一直存在的問題,學生團體藉由這次機會一起訴求我覺得這是很值得敬佩的,

至於集會遊行法改制的問題,至今英德是採用報備制的國家,也就是只要報備就通過

,而美國是各州不同難比較,但我覺得這有兩個問題:

(一)在台灣適用的程度,要取決於公民的整體素質,能保證大家都會乖乖的按照條

規走嗎?而如果報備就通過將產生天天有遊行的狀況,不僅消耗社會成本也讓希望生

活安寧的人路權和安靜生活受到妨礙,這是公平的嗎?

(二)時機的問題,同時圍陳的民眾要求修改集遊法,如果此時就答應修法容易被認

為默許這樣街頭暴力的效果,將立下集會遊行的不良示範,學生要求修法可以,但我

認為意思有到即可,若要政府立刻修法恐怕不適合。

    有學生認為現行遊行法是讓政府有更多的權力限制人民的自由,這點沒有錯的,但

這好像在比較政府和公民誰的權力大小,一個團體要運作就是要賦予領導人較多權力才

能運作,就像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班級裡班長學藝風紀衛生幹部的階段,如果這些人沒

有權力怎麼管制那些吵別人讀書或不盡責打掃的人呢?而這多出的權力如何使用就是德

政和壞政的差別;至於報備制就好像班上對誰或對制度有不滿只要和老師報備,在班會

上就可以提出,如果同學間能有雅量面對別人的質疑就可安然繼續,但如果有小團體密

謀要排擠誰,只因為他表現好,這個人上台回應,又有人上台嗆他,這樣的惡性循環將

浪費所有人的時間,且將形成人人害怕落單的情形,沒有人當後台將會受到無情的攻擊

,這樣好嗎?當然不應該把人民想得如此糟,也是會有好的運作出現,但人本身就擁有

族群意識,關係到團體利益時總是會做出攻擊,《隱藏的邏輯》中說「我們人類對於仇

恨與暴力的能力,和我們對於友誼與合作的能力一樣,都是一種天性,是歷史的一部分

。」給予領導階級權力,是必須的,因為我們聘請他們幫大家處置少數不好好作業的人

民,平衡這些權力就是靠法律了,法律似乎也是政府自己訂,但立法委員都是人民選出

,要完全說是政府自肥又不大對,這裡的問題是立法委員有沒有確切代表人民發聲,但

台灣最糟的就是立法委員素質,要他們立些法條管理自己不大可能,這是個難解的狀況。

    至於要求上級道歉,我想這也需看時機,此時如果馬總統道歉不知道綠營又會有什麼

進一步的動作,他們不能不防小人之心,且怎麼和那些認真執法的警察交代,這無疑是打

擊警察的信心,也默許了暴力,不過也可能是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。學生說那和我們無關

,只要人道歉,這好像吵架的情侶對於遲到的人要求道歉,但對方因為處理公司事情加上

交通堵塞(遇到遊行)而遲到,這樣要求道歉的一方就顯得有些任性了。

    最後運動發起人並不是學生,加上此次靜坐沒有按正常申請程序核准,學生說擁有公民

發聲的權力,但身為公民不就是要遵守法律嗎?不然將政府視為無物?這是個站在一個弱

基的行為。

    另外眾人的行為恰符合最近讀一本書的內容,再將此另篇成文吧,書名是《隱藏的邏輯》

,作者是物理博士,用物理角度探討社會科學的研究和人類的行為模式,很棒的一本書!當

然這篇是自己的看法,難免有失客觀,就如同本篇標題,如果有朋友想討論歡迎留言。

 

    最近難得想看電視新聞,看看圍陳的後續報導,但每每都是氣憤或血壓升高,不論是有關

圍陳還是其他的社會新聞,我還是適合回歸看報紙的生活...

 

(註)這部分我想起鏡頭單向的操作可能造成我的盲點,現場或許仍有男性立委在場,黨派

之爭是我的猜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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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ansh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